淘宝购物有光计划奖励发放规则
1.创作者账号不是天猫或淘宝卖家账号;奖励只有在注册成功后才能获得。
2.参与活动的内容合法原创,可以进入公共领域。
3.创作者账号个性化:统一账号人设,非纯商品推荐内容,非编辑账号等。
4.参与活动的短视频持续15秒,需要在无线终端上发布。
5.创建者账户绑定的支付宝账户必须经过实名认证,并开启余额支付功能。
6.短视频消费奖励不得与新人介绍奖励和排位赛奖励共享,奖金按最高金额发放;新人介绍的奖励可以与排位赛奖励共享,奖金可以叠加发放。
【奖励发放规则】:
1.短视频消费奖励和新人介绍奖励:活动周期为30天。每个活动周期结束后,本月20日前发布名单,下月25日发放奖励。
2.新人引进奖励:限100个席位,按活动时间内符合标准的创作者入驻的时间排序,前100人获得奖励。
3.创作者排位赛:每两周为一次活动周期,每次活动周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发布奖励名单,下月25日发放奖励。
4、机构创作者发给机构账户绑定的公共账户,机构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机构与创作者协商,发给签约创作者,实施必要的预扣义务;非机构创作者由平台通过指定的合作服务提供商发放到创作者账户绑定的支付宝账户,税款由个人承担,指定的服务提供商将在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后支付净额。
【其他注意事项】:
1.在本次活动中,如果用户有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违法或侵权内容、恶意套现、机器作弊等。**),淘宝将取消用户的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并有权撤销相关非法交易并收回奖励。同时,它将撤销创作者和相应签约机构的身份。
2.淘宝可根据活动实际情况停止变更或调整活动规则。相关变更或调整将在活动页面上发布,发布后依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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